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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的,個人財產屬,結婚,當事人應該繼續上訴,沒盡到
提問: 請教再婚老人離婚時房產分割的問題,請幫忙 問題補充: 我父親十年前再婚,今年父親病重住院時,再婚老伴不盡義務,在父親欲回家時,她帶走父親的工資卡、身份證等所有證件,鎖門不知蹤影,致使老人有家難回。無奈提出離婚。但再婚老伴為達到霸占父親房產的目的,有意拖延,堅決不同意離婚。一審法院判決后,她又上訴,并想方設法阻撓案件判決。由于父親病重,我想知道,如果她提出分割房產,是夫妻兩人平分,還是我父親擁有80%的產權(此房原是我母親在世時父親單位所分福利房,父親再婚后購買產權)。請網友幫助,不勝感激。 医师解答: 結婚8年以上個人財產屬于共同財產,如果她沒盡到自己的義務,當事人應該繼續上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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